• 学工处
  • 心理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心理咨询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 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6 13:1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

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关爱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数据管理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时间

      20239月至10月。

   二、普测对象

      2023新生,包括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

   三、组织方式

    统一使用“苏心”APP进行心理普测,由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和技术指导,省电教馆提供网络和硬件保障,全省高校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具体安排

      在组织全省培训的基础上,分阶段、分片区、分批次开展新生心理普测。

  (一)培训阶段

98日,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新生普测线上培训会,具体安排由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二)施测阶段

     仙林片区高校9月中下旬

     江宁片区高校:9月中下旬

     苏南片区高校:9月下旬、10月中上旬

     苏中片区高校:9月下旬、10月中上旬

     苏北片区高校:10中下

 (三)访谈建档阶段

    各高校在完成新生心理普测后,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标注为绿、黄、橙、红四类,按“一生一档”要求,分类建立新生心理成长档案。进一步通过心理访谈回访,确定重点关爱人群,建立心理健康重点关爱数据档案。

 

 (四)疏导干预阶段建立

  学生心理成长档案期间及建档之后,按“一生一策”要求,实行分类教育管理。对自杀倾向明显、精神病发作、重度抑郁、双相情感障碍等学生立即通知家长转介到定点医院诊疗。对目前状态较稳定的重点关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心理疏导和服药指导。对一般学生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二级学院开展个性化教育、疏导和帮扶,提高其心理调适能力。对不适合继续留校学习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新生心理普测和全员筛查作为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优化整合资源,合理调配力量,组织好参训、施测、回访和疏导干预等各项工作,确保新生心理普测全覆盖、无遗漏、见实效。在做好新生心理普测的同时,开展年全员心理筛查,重点筛查有身心疾病或在学业、就业、经济、人际、情感、家庭方面存在困难和重大变故的学生,将其列入重点关爱人群进行教育管理。

  (二)切实做好网络和技术保障

    根据以往经验,各高校在普测工作中可能遇到系统并发量较大、网络拥堵的问题,从而影响学生参测体验和结果准确性。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中心要对“苏心”APP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确保系统使用体验符合当代大学生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省电教馆提供网络和硬件支持,在普测期间提供普测工作网络专线及足够的带宽。普测期间,各参测高校要保证本地网络条件,严格按计划时间分批次科学安排学生普测,避免数千人同时同场合登录并发,建议学生使用手机4G/5G移动网络进行普测。

  (三)强化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

    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库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人管理,落实保密措施,规范确定各层级使用权限,确保学生隐私不外泄。在帮扶过程中随意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也不得歧视经医院诊断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

  (四)建立基地指导机制

    五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基地要在片区高校开展心理普测期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在施测前组织片区内集中学习和答疑解惑,督促指导有关高校按规定时间施测,确保各基地间普测工作按计划高效衔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668号

电话:0515-82314629 -- 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5/17 08: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