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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件处理程序(试行)

发布时间: 2009-12-01 17:30

(一)学生违纪事件处理程序:

1、违反校纪校规事件发生后,辅导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如防止事态的扩大、制止事件继续发展、与有关部门配合了解情况和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各系行文,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特殊情况学生工作处可对违纪当事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记过、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由各系提出意见,报学生工作处行文。

4、开除学籍处分,由各系提出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违反学生宿舍有关规定的,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批。

6、涉及两个以上系的违纪事件,由保卫科、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主持处理。

(二)学生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出现重大事件要及时制止、控制,避免事态扩大;

2、辅导员要及时上报系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学院领导,涉及生命安全的要及时报警。

3、辅导员要对突发事件尽快进行详细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

4、学生工作处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学生突发疾病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校医和系、学院领导。

2、在校医务所无法处置的情况下,辅导员或校医联系值班司机,及时将学生送医院诊治(用医保类药)。

3、必要时通知家长。

4、学生工作处负责动员学生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明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0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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