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院治安安全工作。
二、贯彻上级和学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精神,制定治安安全保卫制度及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依靠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要害部位档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加强宣传,增强各班级切实抓好应急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各班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五、加强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案件。对院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各班安全教育和校舍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七、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治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八、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网络,各班级设立治保委员,加强校园110建设,定期培训。
九、经常开展以要害部位为重点,以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检查,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和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十、组织定期校园治安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十一、处理突发治安安全事故,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十二、加强校园环境整治,负责学院内道路交通和车辆的安全管理,搞好院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院的户籍管理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毕业户口迁移和身份证的申办工作;管理进入院内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建立好治安安全台账。
十五、加强对保卫干部、门卫及校园“110”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六、承担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苏ICP备 10048023号-1 公网安备 320924020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