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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二、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和学院有关消防工作精神,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三、加强消防业务的学习,对教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四、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学院存在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火灾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报告,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五、坚决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做好要害部位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仓库、师生员工宿舍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协助院内各单位抓好经常性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对发生在院内的火情进行初步处理及报告工作,尽一切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发生火灾时,协助消防官兵做好灭火工作。
九、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保养工作,确保战时完好有效。
十、建立好消防台账,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校园110兼)进行业务学习和训练,督促责任人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和保养。
十一、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报警),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事后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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