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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走读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生活秩序,现对我院走读生作如下规定:
一、凡具备走读生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开学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后,交辅导员审核,报学工处审批,经同意后办理走读手续,学期中不得办理(已办理手续者不再重复办理)。
二、学生不得以走读为由,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符合条件的走读生,由学校统一办理走读证,作为进出校门的凭证,进出校门时出示走读证。
四、经学校批准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得旷课、迟到、早退,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五、走读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要注意安全,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一律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六、走读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应告知学校。学校如有重大活动,学生不能按时回家的,辅导员应预先电话通知家长,走读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课、旷课。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存档。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3年2月28日
所在系部: 班级: 学号: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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