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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退役士兵学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30 18:09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5号)、《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续申请时间

   2015年8月31日--9月2日。逾期未报转入下年度执行。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表格要求

   申请表须提供二份,“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二)证件要求

   入伍通知书、退伍证须提供二份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二)补报要求

   只受理2014-2015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补报申请,以往年度不予补报。

   附件:

  1、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34号)

  2、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5号)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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