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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0-09-02 18:15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面向全校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学工干部、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等人员的培训;

3.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途径;

4.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获取信息、接受咨询、心理指导等服务;

5.指导朋辈心理咨询团和心理协会工作,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的重要作用;

6.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

7.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8.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举办的学术年会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9.结合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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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通海路3号

电话:0515-82314629 -- 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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