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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院资助中心〔2018〕18号
关于做好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
国家资助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苏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苏财教〔2015〕462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相关材料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5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本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教育学费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请各系于10月15日前将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材料报送要求:申请表一式二份,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申请表要求:申请表必须在全国大学生征兵网系统中打印,手写无效。
4、补偿代偿标准:在校上课几年补几年学费,三年制大专最多补三年,五年制大专最补二年。
联系人:尤建红;联系电话:0515823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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