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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及减免办理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 2024-04-03 14:30

  结合《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对入伍、退役的学生适用申请学费补偿的政策讲解如下:

  一、补偿(代偿)、学费减免对象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注 意: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和委培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办理步骤

  登录“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往年报表打印 ——打印报表(入伍年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在校生,毕业生入伍填写)或申请表II(退役复学填写)——下载表格——打印表格——当地征兵办盖章——学校财务处办公室填写“学费”栏,并盖章——学校行政楼资助中心办公室,办理并上交所有材料。

  三、提供材料

  在校生、毕业生入伍提供:《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办申请表I》(双面打印)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退役复学提供:《应征入伍服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2份、《退役证》复印件2份。

  注:请用铅笔在申请表I和申请表II上方写上入学时间、入伍时间、复学时间、退伍时间。

  四、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以入伍或复学当年度政策为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据实补偿或者代偿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学费补偿标准如下:

  学费减免标准如下:

  五、常见问题

  1.问:学校的地址及邮编怎么写?

  答:地址为江苏省盐城市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政编码224300。

  2.问:《申请表》学号暂时不知道?

  答:可以留空不填。

  3.问:转专业后,是填之前的学院、专业还是之后的?

  答:按转专业后的信息填写。

  4.问:下载的申请表是PDF文档部分内容缺失如何填写?

  答:申请表打印后,缺失内容可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手填。

  5.问:《申请表》中应缴纳学费金额如何填写?

  答:应缴纳金额为就读年限×每年学费金额(填写的学费不含住宿费、书本费等其他杂费)。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的银行账号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中国银行账号。

  2.以上材料,可以让同学、家长、朋友代办,切勿直接将材料寄到资助科。

  3.每年办理时间:春季3月1日-3月31日;秋季9月1日-9月30日。(只需选择其中一个时间段办理申请一次即可)

  4.学生本人或家长下载打印并盖章完毕后,上交辅导员(建议留辅导员电话或加辅导员微信),辅导员审核并汇总本班入伍材料后上报资助中心录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特别强调:无论入伍还是退役,建议尽量在当年申请,最迟不要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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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668号

电话:0515-82314629 -- 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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