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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6 16:24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根据《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大专学生、2019级五专学生。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30%、学业考核成绩占60%、阶段考核成绩占10%。一、二、三等奖的人数比例,以班级为单位,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学业考核成绩均须列班级前6%,各考查、选修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90分(优),其阶段考核成绩不低于90分,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在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前20%和学业考试成绩列班级前30%比例内产生;各考查、选修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80分(良好),其阶段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30%比例内产生;各考查、选修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75分(中等),其阶段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成绩不低于65分。

  2、“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专业思想巩固,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等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三好学生”评选可参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学年总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0%,且素质综合测评分达优秀;“三好学生”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5%进行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任职满一学年的各班级、学生会、团委、宿管会的学生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模范执行《江苏省大学生行为准则》、《江苏省大学生文明公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习成绩优良;在评选年度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25%,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35%;热爱学生工作,敢于负责和管理,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生干部年度测评为优良。“优秀学生干部”在全体学生干部中产生,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全校总人数的1%,院、班“优秀学生干部”为全院总人数2%。

  4、“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我校当年正常毕业生;在校期间素质综合测评达到优秀;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法纪意识强,遵章守纪,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旷课现象;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三年制学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五年制学生获得三次及以上校级荣誉;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残疾学生除外);毕业实习、毕业考试成绩在良好以上;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在申、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诚实守信者;在实习或实践过程中学生受到用人单位表彰。“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10:1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学生本人提出评优申请,班委会、辅导员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评选出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

  2、各学院推荐。各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讨论决定本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人选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由学生工作处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让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营造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和考风,构建和谐校园。

  3、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评优名单汇总表。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评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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