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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30 10:50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根据《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校内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大专学生、2023级大专学生、2020级五专学生、2021级五专学生、2022级五专学生、2023级五专学生。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40%、学业考核成绩占60%。一、二、三等奖的人数比例,以班级为单位,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5%(其中各占10%、30%、60%)。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学业考核成绩均须列班级前6%,各门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85分(优),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在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前20%和学业考试成绩列班级前20%比例内产生;各门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80分(良好),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30%比例内产生;各门课程成绩(等第)不低于75分(中等),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环保、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受到处分已解除;三好学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且各门成绩均在65分以上,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环保、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受到处分已解除;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评选数为学院班级数10%以内。

  三、评选程序

  1.在校内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标准以及评选名额进行民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由全班同学集体投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经会议研究集体投票产生。各学院将推荐表(签字盖章)、评选报告及结果等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其审核,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实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公示制度。各学院认真评选后,在上报学校前,必须预先向学院师生公示所确定的先进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在校园网和公告栏等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后师生反映的意见,学生工作处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纪现象者,要坚决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要将进行公示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上。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让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营造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和考风,构建和谐校园。

  3、请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2)评选报告、公示证明材料;

  (3)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校内评优名单汇总表。

  附件:2023-2024学年校内评优相关表格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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