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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的通知》(苏财教〔2025〕93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学校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拟确定我校芦传伟等731名同学为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学生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5-82314627。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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