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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 号)文件精神,我校已完成2026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各学院初审、学校资助中心复审、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等环节,拟确定21名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14日至4月2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校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2314627。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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